關于做好2019年職業(yè)院校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狀態(tài)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
教育部網站
2019-06-26 1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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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成司函〔2019〕67號
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教育廳(教委),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:
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,落實《國家職業(yè)教育改革實施方案》,推進職業(yè)院校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狀態(tài)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(以下簡稱平臺)建設與應用,現(xiàn)就2019年平臺數據采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總體要求
平臺數據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(yè)院校全面及時掌握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狀態(tài)、發(fā)布質量年度報告、開展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建設、推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(yè)建設的重要依據和基礎,有利于服務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決策,促進職業(yè)院??茖W化、規(guī)劃化、精細化管理。各地及各校要高度重視,安排專門人員,確保數據采集的真實、規(guī)范、有效,不斷加強平臺建設與應用。
二、采集范圍
1.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均須按要求上傳平臺數據(含民辦和當年升本的高職院校)。
2.《關于確定職業(yè)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省份及試點院校的通知》(教職成司函〔2016〕72號)確定的9個省市的27所中等職業(yè)學校須按要求開展平臺數據采集和上傳工作。
3.因撤銷備案、停止招生、數據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傳的學校,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將學校名單及情況說明函報我司(傳真:010-66096232 郵箱:sfgz@moe.edu.cn)。
三、平臺版本
全國職業(yè)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(簡稱全國診改專委會)分別提供“標準版”“網絡版”以及“云版”三種平臺供高職院校選用。“網絡版”平臺需在學校服務器安裝部署,“云版”平臺直接部署在“云端”。“網絡版”和“云版”平臺能夠盡可能避免數據采集和傳送過程中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錯誤,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。“標準版”平臺數據須導入“網絡版”平臺后提交上傳。
使用自主開發(fā)平臺采集數據的,所用平臺的數據結構須與全國診改專委會平臺相匹配,采集的數據須使用“網絡版”平臺檢測通過后再按要求同步上傳。
四、平臺下載
高職“標準版”“網絡版”和“云版”平臺可于2019年9月1日后,登陸“高等職業(yè)院校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狀態(tài)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”(http://zt.gdit.edu.cn)下載或直接登錄。
中職“網絡版”平臺可于2019年7月20日后,登陸“全國中等職業(yè)學校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狀態(tài)數據管理系統(tǒng)”(http:// zzdc.zyjyzg.org)下載。
五、其他
1.數據上傳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。
2.上傳學校對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。我司將對各地和各校年度數據傳送工作的時效性、合規(guī)性以及平臺數據的使用情況進行通報。
3.我司委托全國診改專委會分別組織2019年中職平臺和高職平臺系統(tǒng)的使用培訓,具體安排另行通知。
4.數據采集傳送過程中如有疑問,可向技術團隊咨詢。
高職技術服務QQ群:385092265 220656879
中職技術服務QQ群:161551395 218553512
教育部職業(yè)教育與成人教育司
2019年6月21日